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司法协作 筑牢城市安全法治支撑_世界看点
发布日期: 2023-06-28 08:27:17 来源: 上海检察

近年来,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上海建设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依法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共同护航上海超大城市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作为本市深入开展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的系列活动,今天,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本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情况,并发布惩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案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晶,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李彩云出席并通报有关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晶通报2020年以来本市安全生产领域刑事司法工作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李彩云通报2020年以来本市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实施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机制引领

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2020年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会签《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移送和法律监督作出了规定,并推动相关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具体举措,为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提供制度保障。2022年市检察院又与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意见》,在检察改革后重构了检察机关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工作机制,提升了事故处置的系统性。机制会签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查看现场、审查行政证据、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参与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强重大敏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介入、共同研判、准确区分事故与案件、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提升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打击成效。2020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157件292人,依法提起公诉118件209人。

市检察院首次受邀指派检察官参与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的事故调查。

问题导向

健全城市安全预防体系

危险化学品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质,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但检察机关办案发现,本市未经许可存储危险化学品的现象仍有发生。2022年市检察院联合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会签了本市危险作业罪证据收集和审查指引,形成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的打击合力。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危化品储运环节危险作业案21件42人,进一步增强本市危险化学品仓储、货代、经营企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了刑法震慑和预防犯罪的警示教育作用。

《公诉现场》节目对全市首例危险作业罪进行网络庭审直播

能动履职

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检察机关在对三年来全市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发原因进行分析后,发现建筑施工领域无资质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或从事特种作业,高空作业中未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带绳、屋顶作业缺少防护栏等导致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也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责任缺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缺位等问题。对此,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共制发检察建议60余份,均获采纳,并联合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如松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等部门约谈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8家企业,对存在危险化学品违规存放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嘉定区检察院联合区商务委、区建交委共同开展区域大型仓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护航仓储企业安全生产。

松江区检察院专项小组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赴现场勘查

嘉定区检察院会同区消防支队赴南翔两家大型仓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注重预防

筑牢法治建设的“防护堤”

市应急管理局立体化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全过程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搭建并不断完善执法规范的“基础框架”、细化制度的“毛细血管”,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对执法进行规范。与改革同频共振,全市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后,制定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进一步明晰市、区、街镇三级执法职责,完善权威高效的执法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行政处罚裁量模式,制定覆盖主要和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规则并主动公开,让处罚裁量标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优化轻微免罚制度,明确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情形,以安全之“善”促环境之“优”。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精神,在体现监管温度的同时,当严则严,展示执法力度,以法治之“力”护城市之“安”。2020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7868家次,发现违法行为12984个,实施监督监察行政处罚2729次,处罚金额6922.96万元。

凝聚合力

织密行刑衔接的“安全网”

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社会共治共同发力,凝聚力量、推动善治。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后,为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系,强化安全治理合力,以制度铺路,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既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要求,也体现本市安全治理工作特点,建立案件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问题咨询机制等,突出行刑双向奔赴,不仅是行政机关可以向司法部门移送涉刑案件,对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司法部门可以将案件移送应急管理部门,为精准有力地打击和遏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破解难题

打通关系长远的“痛堵点”

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高法治供给数量和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应急管理部门瞄准城市安全治理中的关键问题、疑难问题、痛点问题,加强和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高校、研究机构、律所等单位合作,既有“大视角”,组织系统的应急管理法治体系研究,围绕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法治支撑,进行体系化研究;也有“小切口”,聚焦安全治理的现实具体问题,开展法治层面的精细化研究。目前正着手开展“现实危险”课题研究,针对危险作业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现实危险”,从技术论证、程序规范等方面形成制度化成果,力争在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指引上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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