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简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报)第11期
发布日期: 2023-08-11 03:01:53 来源: 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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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提质增效


(资料图片)

⊙菏泽市强化制度建设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走深走实

⊙日照市岚山区巧用“三力”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效

省水利厅全力推动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提质增效

为切实筑牢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防线,省水利厅对全省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全力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以更大决心推动排查整治全行业推开。6月29日,省水利厅采取会议加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并强调要结合精准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违规问题依法逐案作出行政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决定。7月18日,印发省水利厅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推动自查检查压茬开展,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细化内容,确保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安排,对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配套制定了7个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及1个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分别明确了排查整治范围、内容、方式、标准、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要求对表自查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无盲点、无死角。细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3个专项整治内容,确保一体部署、一体推动,实效化落实。

三、强化措施,多措并举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创新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区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单位两大类,涵盖水库、水闸、引调水、灌区、河道等省内主要工程类型,选取35家工程(单位、项目)开展省级试点。二是创新隐患排查整治方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发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作用,提升隐患排查整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举办“2023行动”执法培训班。对水利行政执法人员及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1000余人进行培训,在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的同时,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明白自查“查什么、怎么查”。

截至目前,全省水利系统累计抽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55家,督导重点单位380个,帮扶指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211家,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754次,参与人员达35073人次,自查发现一般隐患1297个,重大事故隐患6个,均已进行整改。

菏泽市强化制度建设

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走深走实

菏泽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管根本、管长远”,着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走深走实。

一、完善问责机制,建立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制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追责问责制度,细化问责情形、确立协作配合机制、提出纪律要求,填补追责问责制度空白,全面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加强制度约束。将属地党委、政府、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国有(含控股)企业、市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全部纳入追责问责范围,量化责任追究标准,明确责任追究程序。二是细化问责情形。依据履职尽责情况,明确从重问责及从轻或免于问责有关情形,对责任人员责任认定做到精准定性、精准处置、精准问责。三是突出主体责任。在追究属地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基础上,对国有(含控股)企业、市管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加重一个处分档次,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担负起安全监管责任。

二、完善督办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研究出台《菏泽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一是明确督办遵循原则。市安委会遵循属地管理、分级分行业负责原则,指导监督全市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县(区)安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重大隐患治理和挂牌督办工作。二是明确督办范围。规定对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或省级及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菏泽市督查巡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三是明确治理要求。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监控“六落实”的原则,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整改、验收工作。

三、完善检查机制,建立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导检查制度。聚焦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导检查制度。一是制度化落实。组建10个督导检查组,县级领导带队、专家随行,突出危化、煤矿、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每月分赴各县区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二是清单式督导。对照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梳理重点任务,分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三个层面拉出督导清单,明确重点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三是通报式反馈。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每月对县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时限。

日照市岚山区巧用“三力”

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效

岚山区为全省16个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区县之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多、固有风险大。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岚山区结合实际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上巧用“三力”,有效提升排查整治成效。

一、“互讲互学”挖内力,增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能力。组织开展“互讲互学”课堂,聘请专家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解读,并从监管角度逐一分析企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底、行动有数”,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排查重大隐患的能力水平。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0项,整改完成19项。

二、“对点帮扶”增外力,提高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质量。组织第三方专家到企业开展指导帮扶,从本质安全、设备运行、制度落实等方面对隐患排查质量及深度进行精准指导。针对岚桥石化大检修,为企业人员及其外包队伍开展检维修专题培训,并派驻监管人员及专家全时段驻厂帮扶指导,全力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自专项行动以来,共帮扶排查问题隐患149项,整改完成140项,其中,帮扶排查重大隐患2项,整改完成2项。

三、“突出关键”激活力,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关键人”作用,围绕危险作业、外包外租、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制度落实等重点环节,督促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带头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外包外租活动、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排查,进一步激发企业主观能动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专项行动以来,企业共开展警示教育2114人次,应急演练70次。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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